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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一年级城区入学登记信息

    信息发布者:韩永革1
    2018-07-20 23:09:24   转载
    为充分了解掌握2018年县城城区小学入学适龄儿童数量、分布情况及入学需求状况,合理确定招生计划、科学划分入学范围,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现就2018年县城城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登记对象


    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第一类:户籍人口类


    具有列入县城招生范围户籍且在县城居住的新生。


    第二类:常驻人口类:监护人在县城长期经商(营业执照满一年)或有房产(且入住)的新生。


    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第三类:浮驻人口类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市、县的新生。


    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通过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确保残疾儿童能够接受适宜的教育。


    二.招生区域


    县城城区东至东环、北至北环、西至西环、南至十一万内;另包括以下县城周边村庄:三街、东关、西关、南关、毛园村、东关村、东潘、阴家庄、东郭家庄、江家庄、接官亭、葛家庄、彭杨庄、胡家庄、刘家庄、老杨庄、太平庄、衡店、店东张、徐庄、赵武庄、小桃园、杜烟、大桃园、八里庄、郝庄、孟庄、尧上、梅张、马厂、三里营、左武庄、窦庄、李武庄、边王庄、范庄、前王庄、王洼、姚庄、白庄、丁庄、东马庄、潘庄、西张庄、西马庄、阳谷庄、张家庄 芦武庄、红武庄、北李庄、北王庄。


    三.登记材料


    第一类:县城招生区域户籍且居住适龄儿童信息登记须提供:


    (1)县城招生区域的《居民户口簿》;


    (2)房产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


    (4)《预防接种证》。


    第二类:监护人在县城长期经商(营业执照满一年)或有房产(且入住)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信息登记须提供:


    (1)县城招生区域的房产证明或营业执照; 


    (2)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原籍《居民户口簿》;


    (3)《出生医学证明》;


    (4)《预防接种证》。


    第三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县外户籍)小学入学信息登记须提供: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在枣强县县城区域的《居住证》;


    (3)进城务工人员房产、房屋租赁合同或营业执照;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上述三类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的需区分以下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1)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盖章、抵押贷款协议书或可证明房产证已在银行抵押的其他证件;


    (2)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房产依据。  


    (3)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4)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一年以上的物业费及水电费票据。


    (5)享受政府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门提供的有关审批手续证明材料。


    (6)政策性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书、租赁合同。按现实际居住地安排学位。


    四.登记办法


    1.7月16日-19日教体局组织县城小学在进修学校设立县城小学招生政策咨询台,对符合登记条件要求的家长引导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


    2.2018年县城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登记。7月20日8时至7月30日17时学生家长通过识别二维码进入学位登记系统,按要求在学位登记系统中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的照片。信息登记结束后,系统将不再受理信息登记。


    3.数据汇总、审核:7月31日至8月3日对登记系统中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并对户籍及房产信息进行核查。8月4-10日对符合登记要求的适龄儿童,安排学校对其相关材料进行当面审核登记(各批次具体审核时间由相关学校结合实际自行制订并通过系统告知家长),同时安排人员进行家访,了解真实情况。


    4.8月中旬根据核查结果确定小学分批、分类、统筹调剂录取的原则及招生区域,召开听证会,接受社会监督,最终确定枣强县2018年县城区域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五.有关要求


    1.适龄儿童入学所登记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关键信息填写错误的视为无效报名(关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户籍、住址等)。提供材料造假者教体局将相关材料移交给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2.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进行一次信息登记。信息登记系统将对学生身份信息进行自动查重校对。信息填报后在登记时间段内可作修改,请学生及家长认真慎重核对所填报的信息。


    3.各县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工作期间,应安排专门场所和人员做好接待、咨询工作。学生家长可到意愿学校进行咨询。


    4.不符合县城城区小学入学规定条件的,信息登记无效。


    5.身份证号有X的按大写输入。


    6.户口办理时间截至到7月13日,以后办理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户籍在公共户口或集体户口上的还应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7.根据《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应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我县本着服务群众的宗旨,父母或监护人在县城有房产且每天与父母一起生活的也可按居住地就近入学;因我县托管机构手续不全,存在隐患,所以所有一年级入学学生不能入住托管机构。


    各县直小学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第一小学 8225510 8221908


    第二小学 8267177


    第三小学 8225294


    第四小学 8238709


    第五小学 8981981 8981917 8981919


    第四中学小学部 6987238


    第五中学小学部 826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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